從今年元旦起,廣西柳州市提前15年停止收取城市路橋費,改由市財政埋單,受到市民歡迎,據悉,柳州市區機動車保有量為35.1萬輛,路橋費有1億多元,用於償還貸款利息(1月3日《京華時報》)。
  提前15年停止收費城市路橋費,改由財政統一埋單,雖然財政多支付了一個億,但具體到每個有車族身上,則是“每年少繳納680元路橋費”的惠民。相比於其他地方“收費到底”的做法,能夠擯棄“收費思維”下的利益束縛,由多取向少取多予進行轉變,這樣的惠民做法的確值得肯定與效仿。
  有統計數據顯示,世界各國收費公路總長約14萬公里,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占總公里數的70%。而在車輛通行費所占人均GDP中,中國以超過2%的水平高居首位。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張孝德認為,目前高速公路的高收費已經限制了我國整體經濟和產業的發展。公路高收費已成嚴重的民生負擔,一些人為了減少成本而選擇超載等違規行為,結果給交通安全帶來了巨大的壓力,河南農民時軍鋒兄弟8個月內偷逃過路費368萬元是一例,以至於全國人大代表、廣東惠州市科協主席黃細花感嘆,從廣州至北京,全程遵章守法,不超載,一車貨物不但沒錢賺,還虧了3200元。
  據統計,國內全社會的物流總成本占GDP的比重為21.3%左右,遠高於發達國家的10%左右,這其間公路收費里程過長,標準過高成了主要原因。而一項網絡調查顯示,95.0%的受訪者感覺身邊的收費站很多,89.6%的受訪者直言高速收費已經對出行造成了嚴重負擔。公路作為一種公共產品,理應惠及於民卻成了政府的“印鈔機”,正是這樣的取向偏差,使得其深受既得利益捆綁,而無以在取消和改進上有所作為。結果儘管民間呼聲很高,但在取消公路收費上卻舉步維艱。
  要取消公路收費減輕民眾負擔,關鍵要打破利益束縛,體現對“收費財政”的依賴。在目前“收費至上”的大背景下,柳州市提前15年停止收取城市路橋費,需要一定決心和勇氣才能得到實施。更重要的是,透過此舉彰顯出了“讓利於民”的價值取向,若其得到了延續和推廣,並因勢利導出台更多的惠民政策,疊加效應之下,民眾將獲得更大的收益。
  不過,對於這樣的做法不宜過度拔高,因為城市路橋費財政埋單理應成為常態,這既是政府的責任需要,也是惠及民生的價值要求,更重要的是,政府責任的自我完善與提高,也需要實現多予少取的擔當。柳州做法能成為一種標桿,既是對現實不合理的反證,也是對改變這種現狀的一種要求。如今,柳州市已經邁出了第一步,希望其他地方紛紛跟進,公路收費的利益之困才能真正得到破解。
  (四川 唐偉)  (原標題:希望更多地方能“財政埋單路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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