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11月27日訊(記者/谷立輝 通訊員/汪次安 葉賢斌辦公室出租)今年以來,南雄市人民法院共審理了16宗由教師擔保的經濟糾紛案,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教師作為擔保人的案件存在諸多問題。日前,該院向南雄市教育局發出司法建議,引起了該局高度重視。該局專門向各中、小學下發通知,要求各學校結合正在開展的“普法”學習和法律法規教育活動對廣大教師加強擔保方面的法律知識教育。
  據瞭解,南雄法院在審理債務案件過程中,發現教師作為擔保人的案件數量不少,經過分析,發現教師作為擔保人的案件存在一些共同特點:一是多數教師對擔保的法律責任認識不足,很多是礙於情面為人擔保,當借款人無力償還需要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時,後悔莫及;二是擔保教師接到法院的開庭傳票、執行通知或凍結、劃撥銀行存款的民事裁定書後,思想壓力大,不安心工作,影響了學校的正常工作和教學秩序;三是多數教師在做擔保人時,沒有徵得配偶同意,一旦發生糾紛,或案件進入訴訟、執行程序,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影響家庭和睦;四是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擔保人又拒不履行的情況下,給法院執行工作帶來一定困難。若採取強制莊臣措施,勢必影響學校正常的工作秩序,同時也給學校教書育人的環境帶來負面影響。
  為此,該院建議南雄市教育局向廣大教師深入宣傳擔保的法律責任及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做到謹慎擔保,防範於未然,並提醒已經成為擔保人的教師,要積極尋有巢氏房屋找並催促借款人如期償還借款,只有借款人如期履行還款義務,才能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
  南雄市教育局高度重視法院的這一建議,專門向各鎮(街道)中學、中心小學、市直各學校下發通知,要求各學校:一是要求各學校利用教師會議等形式開展有關擔保方面的法律知識教育,並將法院的司法建議傳達到每一位教師,提高廣大教師對擔保的法律後果的認識裝潢,做到謹慎擔保。二是要求各學校要組織教師開展自查自糾,對已經成為擔保人的教師,要求其積極尋找並催促借款人如期還款,以免除自己的擔保責任。三是結合本次教育活動,要求廣大教師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認識告知自己的家人、親戚朋友,讓更多的人清楚地認識到要謹慎擔保,以避免造成因借款人不及時還款而自己承擔法律責任的後果,給自己的工作及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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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印本頁責編:謝文鑫  (原標題:教師擔保問題多,南雄法院司法建議引起教育部門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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